宁波漏氯吸收
漏氯吸收装置支持性国家文件和标准
1.GB 5138-2006 工业用
2.GB 11984-2008 氯气安全规程
3.AQ 3014-2008 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4.AQ 3016-2008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5.国质检特联〔2006〕341号《关于开展承压槽车充装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6. 监管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
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安厅苏安监[2008]1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移动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指导意见所指氯气系或气态氯
附件1:《氯气安全规程符合性专项检查表》
附件2:《槽车充装安全检查表》
对于作业场所或密闭厂房可以将意外发生泄漏的氯气捕集输送至事故氯吸收(塔)装置处理,也可以立设置与事故应急相应的事故氯吸收装置。发生泄露后能及时吸收处理。
自动漏氯吸收装置验收方法:
吸收能力测试:放氯气浓度1000ppm,在 1小时内达到 3ppm以下。
废氯吸收装置的装置密封和强度及安全检验: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开动风机,水泵的充水充气循环运行,系统运行 20分钟,用肥皂水涂在所有接口和接法兰盘上,不应有肥皂沫溢出和渗漏现象。
防腐风机、水泵电机和吸收塔、溶液箱及电器控制柜,安全性能分别按GB14711、GB1466、GB14048.1的要求进行。管道安装应根据实际安装地点的需要,做好固定支架或托架,保持密封,电机接地线用铜棒或用防腐处理的金属线埋入地下,符合接地绝缘要求。 塔内应设有汽水分离装置,喷嘴均匀布液,反应迅速。
随设备提供装置的产品说明书、工艺流程图、控制电气原理图、基础图、使用维护手册、操作规程(指南)及外购或自制设备(风机、水泵)等产品说明书。
对于大型漏氯吸收塔无害化气体放空管高度不得小于25米,并应现场建构筑物或设备高度2米以上,不得无序排放。对于有条件的厂区,不推荐使用碱池中和法。碱池中和法适用于不具备上述条件时的紧急处置。但是,1000kg气瓶碱池处理,水体容积达到25m3,液碱1200kg,且控制气瓶泄漏点要浸没在水体中,吸收水温控制<45℃,PH控制>7。采取防止气瓶泄漏点反喷朝上的固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