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碎石封层车用于:公路路面的下封层、上封层施工,新旧路面加铺磨耗层施工,沥青路面的层铺法施工,沥青碎石特殊情况下的分别洒(撒)布等。
施工流程:在一段路面上进行试封层,并根据其效果对各作业参数进行调整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然后进行长距离的连续施工。随后轮胎压路机立即进行3-4遍的碾压。若采用自然行车碾压,通行车辆则限速行驶。分幅进行封层施工时,另一幅可以开放交通。要做好分幅封层搭接缝的处理工作:幅封层时暂留10-15cm宽度不撒布碎石,待第二幅封层时沿预留沥青边缘进行同步碎石撒布。封层后的1h(或2h)可以开放交通,但需要对通行车辆限速(≤40km/h即可),以防止快速行车造成碎石飞溅。后需要对散落在路边的碎石进行清除。
同步碎石封层施工时,应注意观察胶结料喷洒是否存在条纹状洒布或泄漏的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洒(撒)布,查找问题并解决。 材料洒(撒)布完成后,应及时用轮胎压路机碾压 3~4 遍。碾压速度不宜超过 3km/h,每次碾压轮迹重叠约 300mm。 碾压完成后应留出充足时间封闭交通养生。 每天施工结束前,应采用适宜机具扫除路面上多余的集料。 应施工起点和终点位置的喷洒边缘整齐,宜在起点和终点位置预铺油毛毡。 双层或多层碎石封层时,每层均应按本规范第 9.5.1~9.5.6 条的要求施工。使用乳化沥青时,两层施工间隔宜不小于 24h。 在开放交通初期的 12h,宜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速度,车速宜不超过 20km/h。